张家界电子港澳通行证自助通关须知

导语 自2014年9月15日起,张家界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,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,张家界电子港澳通行证可实现自助通关。

  1、申请人需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的规定,经国务院批准,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将存储应用持证人指纹信息。除因指纹缺失、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的以外,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(含)的申请人,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,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。证件受理机构将按照先右手后左手,拇指、食指、中指、环指、小指的优先顺序,采集申请人指纹(一般情况下采集右手、左手指纹各1枚)。

  2、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

  内地口岸边检机关对7周岁以上(含)、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,均允许经自助通道通行,但对于从同时通航港澳的空港、海港口岸出境的,因系统无法判断持证人目的地以进行签注减次,暂时无法提供自助通关服务;赴港澳旅游团队仍需按现行规定经由人工检查通道出境。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,16周岁以下人员不能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(通常称为“e-道”)。

  3、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需事先授权

  一般情况下,旅客使用港澳地区口岸自助查验通道,须提前向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指纹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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