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界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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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:

  1、本人或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
  2、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;

  3、离(退)休的;

  4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,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:

  (1)户口迁出本市;

  (2)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;

  (3)到国外、港、澳、台地区定居;

  (4)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;

  (5)原单位改制、破产、注销,且未再就业;

  (6)连续失业2年以上。

  5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,其继承人、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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