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长沙首次购房契税优惠政策

导语 2008年11月1日起,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,对个人首次购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%。

  2010年3月31日下午,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一则有关《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》,再次明确了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号)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的问题。

  通知称,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,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,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。

  目前国内的住房契税率介乎3%至5%之间。从2008年11月1日起,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,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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